发文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建[2015]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5-4
实施时间: 2015-5-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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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五部门决定启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城市示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由省级财政部门联合工信、科技、商务、工商等部门向五部门提出申请。各省限推荐1个城市(省会城市、一般地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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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