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换发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服务价格监审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费[2014]9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7-25
实施时间: 2014-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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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单位:
  根据《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换发2014式《服务价格监审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8月1日起,全省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单位应将2009式《服务价格监审证》换发为2014式《服务价格监审证》。
  二、为便于管理,简化办证程序。经商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单位收费的《服务价格监审证》按属地原则由经营者工商登记机关(或者非工商登记服务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同级价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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