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电[2014]1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9-3
实施时间: 2014-9-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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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开展以节庆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的明码标价检查。两节期间,各市州县物价局要普遍开展一次以节庆食品、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旅游服务、防灾救灾物资、商贸促销价格为重点的明码标价检查,重点检查标价方式是否规范,标示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标价签更换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漏标错标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大型卖场(含农贸市场)、车站机场码头、重点旅游服务公司和防灾救灾物资销售公司,要一家一家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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