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国十条”培训学习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培训[2015]49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5-5
实施时间: 2015-5-5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新“国十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是全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作为保险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更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高管人员新“国十条”培训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要建立新“国十条”培训学习长效机制,深入学、反复学,持续推进、不断深入。201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险机构高管人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