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5]9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4-20
实施时间: 2015-4-20
失效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需要,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会计核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15]19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5-10-10
实施时间: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