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工服[2014]17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29
实施时间: 2014-12-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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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放开相关服务价格,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举措。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要坚决交给市场,由市场机制形成价格。
  二、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明确已具备竞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部分律师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七项服务价格放开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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