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费[2015]1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3-4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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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我省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及核发工作。
  二、抓紧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报告制度。各地在收费统计工作基础上,研究探索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推进收费单位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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