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会协[2015]3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4-30
实施时间: 2015-4-30
失效时间: 2021-9-2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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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新修订的《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已经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印发的《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冀会协[2014]32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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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会协[2021]62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1-9-30
实施时间:202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