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部分涉税事项鉴证有关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2-27
实施时间: 2015-2-27
失效时间: 2015-4-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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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止强制要求涉税鉴证,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资料报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部分涉税事项鉴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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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部分涉税事项鉴证有关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4-30
实施时间:201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