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2015-2017年度省本级小额物业管理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15]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4-29
实施时间: 2015-4-2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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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级单位、定点物业管理供应商:
  为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决定对2015-2017年度浙江省省本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小额物业管理项目继续实施定点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物业管理的内容
  2015-2017年度在杭省级各采购单位凡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项目,可在本通知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物业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清卫保洁、安保消控管理、绿化养护、工程设备维护、电梯运行维护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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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5-2017年度浙江省本级小额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报价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