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5]5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4-30
实施时间: 2015-5-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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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的要求,决定清理规范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全面清理规范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项目,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
  三、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有关收费基金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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