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4-28
实施时间: 2015-5-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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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出口退税工作,更好地支持外贸发展,服务出口企业,税务总局决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其他联次,以下统称纸质报关单)。具体公告如下。
  一、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但申报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除外。
  二、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后,出口企业申报办理上述货物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原规定根据纸质报关单项目填写的申报内容,改按海关出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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