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中介机构试行支付个人收入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函[2003]第34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15
实施时间: 2003-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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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防止税收流失,规范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在中介机构试行“支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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