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政文[2015]12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4-19
实施时间: 2015-4-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9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厦门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厦府〔2015〕49号)悉。经研究,同意《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厦门片区作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立足于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
  二、厦门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好《实施方案》的实施工作,突出优势,不断探索,落实项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