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4-20
实施时间: 2015-4-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8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已经2015年2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苏树林
  2015年4月20日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及时、公正办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自贸试验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实施,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