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标题: |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 
| 发文文号: | |
| 发文部门: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发文时间: | 2015-4-27 | 
| 实施时间: | 2015-4-27 | 
| 法规类型: | 信息披露 证券其他法规 | 
| 所属行业: | 所有行业 | 
| 所属区域: | 中国 | 
| 阅读人次: | 3430 | 
| 评论人次: | 0 | 
| 发文内容: | ||
| 各上市公司、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地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工作,适应监管转型环境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新要求,引导上市公司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本所推进监管转型和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方面的评价内容,将以扣分为主的评价机制调整为主客观相结合的加减分制度,并相应调整明确了具体计分标准。 本次修订已将董事会秘书考核的相关内容吸收于上市公司信息评价工作中,本所不再对董事会秘书单独考核。为此,本所同步修订了原《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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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
|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5年修订).docx 附件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docx 附件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5年修订)》修订说明.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