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15]2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4-14
实施时间: 2015-4-14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保监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14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