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第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11
实施时间: 2013-10-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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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冠名发票印制
  按照《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要求,现将冠名发票印制程序调整如下:
  需要印制冠名发票的纳税人,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填写并递交《企业冠名发票印制表》(附件1),首次印制或票样发生变化的同时提交发票票样。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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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冠名发票印制表.doc    
新增发票票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