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4]18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11-17
实施时间: 2014-11-17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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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
  为规范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促进国债顺利发行和市场稳定发展,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
  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促进国债顺利发行和市场稳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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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