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10]2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23
实施时间: 2010-3-2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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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出口企业2007年以来出口收汇逾期核销的实际情况,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扶持外贸出口发展,特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从2007年1月1日试行出口收汇核销单无纸化,出口企业因收汇逾期核销影响出口退税的情况已经多次收集反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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