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8]104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4
实施时间: 2008-7-14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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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战略的实施,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来我市投资、创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市局研究制定了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若干政策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1、海外留学人员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研究、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工薪收入,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可视同境外人员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减除规定费用外,并暂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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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六条废止:

发文标题: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地税规字[2011]3号
发文部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29
实施时间: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