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5]26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21
实施时间: 2005-10-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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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近一时期,各市陆续反映了一些个人所得税税政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同意,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中支付股息、红利征税问题
  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0号)规定,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中个人取得的由政府补贴部分的股息、红利所得,从2005年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所得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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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标题一内容按照辽财税[2009]896号文件执行:

发文标题: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从农村信用社取得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辽财税[2009]89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2-11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