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扩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公告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5]39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4-23
实施时间: 2015-5-11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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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自2013年7月启动以来,上市公司85%的公告已实现直通披露,直通车运行平稳,进一步扩大其适用范围的条件更加成熟。为落实监管转型要求,保障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披露信息,提高信息披露效率,本所决定扩大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适用范围,将部分公告由事前审核调整为事后审核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所将14个一级公告类别中的共58个二级类别的事前审核公告调整为事后审核公告,涉及股东大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股东增减持股份、再融资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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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事前审核公告类别调整为事后审核公告类别索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