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4]22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21
实施时间: 2004-11-1
失效时间: 2011-2-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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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保留的非许可行政审批和取消行政审批后续管理的通知》(渝国税发[2004]18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重庆市软件产品、集成电路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渝国税发[2001]25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重庆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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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含处室便函、通知]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2-14
实施时间:20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