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授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工商企注字[2015]4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5-4-2
实施时间: 2015-4-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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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关于请求授权深圳市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深市质委〔2014〕83号)及补充说明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请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法律框架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制定方案和推行改革过程中,请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简化名称登记程序。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一并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也可以自主申报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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