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2015]4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4-9
实施时间: 2015-4-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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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2015年预算安排,经商省农委,现将2015年度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拨付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用途
  (一)政策内容:
  1.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1)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扶持养殖场建设符合国家环保部门农业源污染减排要求,并将沼渣、沼液还田循环利用统筹考虑、有机结合的畜禽粪便沼气治理项目,扶持环节包括沼气主体工程及沼渣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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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015年省级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