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价工[2015]31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2-4
实施时间: 2015-2-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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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根据《南京市民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联动办法》(宁价工〔2009〕203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对扬子石化百江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金陵分公司液化石油气挂牌销售价格监测统计,2014年7月至12月平均挂牌销售价格为5496元/吨,与上期相比下降12.87%。
  二、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的销售价格调整为17.3元/立方米。
  三、本通知自2015年2月10日起执行。
  四、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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