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宾馆酒店明码标价行为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检[2014]19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1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旅游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以及旅游出行需求的增长,宾馆酒店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近年来,我省宾馆酒店业价格秩序总体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不明码标价、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为规范我省宾馆酒店经营者价格行为,强化宾馆酒店行业价格监管,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决定进一步加强宾馆酒店明码标价行为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提醒告诫
  各地要在夏季旅游高峰前通过召开提醒会、发放提醒函、组织集中培训学习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宾馆酒店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主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