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费[2014]19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20
实施时间: 2014-6-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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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高等学校;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研究生教育有关收费问题明确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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