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工[2014]29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8-29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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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国家核定我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31元(其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1.5分钱、1分钱和0.2分钱);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他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和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1分钱。考虑到脱硫等因素,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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