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工[2015]6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3-2
实施时间: 2015-3-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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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并轨后我省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为2.86元/立方米,省内门站以下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各市、县制定。
  二、放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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