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商[2015]2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3-3
实施时间: 2015-3-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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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近年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要求,我省推进城镇居民阶梯式水价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超过一半省辖市和一些县(市)已经实施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但是,从全省情况看,一些地方对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工作进展缓慢。如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难以完成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要全面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的目标任务。根据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全国价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今年全省价格工作会议部署,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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