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电[2015]1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4-10
实施时间: 2015-4-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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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我省90号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每吨7595元,车用国四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每吨663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具体见附件。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批发实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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