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发[2015]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5-3-1
实施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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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生育保险事业的发展,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统筹保障能力,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95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纳入市级统筹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依照《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95号)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未开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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