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格字[2014]7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0-13
实施时间: 2014-10-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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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供热办:
  为贯彻落实《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有关规定,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城市供热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20号)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调整供热计量价格等有关政策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供热计量价格
  (一)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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