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4-9
实施时间: 2015-4-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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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公安局,各停车场(所)经营单位:
  为贯彻实施《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跨时段停放机动车不足一小时的,按时段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跨时段停车超过一小时的,实行跨时段累计收费。
  二、停车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各停车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停车场类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计费单位和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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