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市[2015]3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2-12
实施时间: 2015-2-12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3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探索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现将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14]2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下一步开展这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