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企注[2015]6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3-20
实施时间: 2015-3-20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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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截至2015年3月16日,全省累计有220806户企业(年报率63.40%)、250916户个体工商户(年报率26.68%)通过公示平台申报并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有15441户企业(年报率3.54%)、95401户个体工商户(年报率8.02%)、100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4.07%)通过公示平台申报并公示了2014年度年报。
  从整体数据分析,由于主客观原因企业和个体户申报公示率普遍较低,这势必对后期3个月的年报公示工作造成一定压力。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个体户年度报告申报公示率,按时保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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