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消[2015]7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4-9
实施时间: 2015-4-9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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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工商消字[2015]3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以推进维权网络建设促进制度落实。将大力推进12315“五进”建设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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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