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建[2015]4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4-7
实施时间: 2015-4-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8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安监局(宁波不发):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加强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7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安全生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