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文资[2014]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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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为做好2014年度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提高中央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水平
  (一)落实财务决算要求,提高决算编制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度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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