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决定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2年第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3-15
实施时间: 2002-3-15
失效时间: 2004-6-15
法规类型: 保险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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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履行我国加入WTO的对外承诺,中国保监会决定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发[2000]2号)有关条文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六条第(四)项。
  二、删去第九条第二款;第一款修改为:“中国保监会自收到筹建保险公司申请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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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5-13
实施时间: 200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