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5]1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2-12
实施时间: 2015-3-1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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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
  为规范水土保持补偿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以及《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4〕74号)等规定,现就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开工前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2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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