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综[2015]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12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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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委宣传部、教育厅、水利厅、省残联,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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