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15年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5]3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4-7
实施时间: 2015-4-7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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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积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继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会协[2008]67号)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会协[2007]04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度事务所申报内部培训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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