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服务[2015]14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3-2
实施时间: 2015-3-2
失效时间: 2020-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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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服务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局,各企业集团公司:
  为规范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全面考核项目实施情况,客观评价项目的实施成效,促进项目按计划竣工尽早发挥效益,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日
  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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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津发改服务〔2015〕14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