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等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办函[2015]26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3-24
实施时间: 2015-3-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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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简化项目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我省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精神,现就我省明确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除国家规定的重特大项目应当将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外,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作为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其他前置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报告并联同步审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审批部门应当沟通信息,同步办理,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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