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15]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4-7
实施时间: 2015-4-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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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投资贸易便利化,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协同跟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要求,现就我市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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