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价费字[2014]16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6-20
实施时间: 2014-7-1
失效时间: 2015-3-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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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4]20号)精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着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手段的现代化,检验成本已经下降,按照维持成本的原则,适当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平均降低幅度20%,降低后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收费,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收费使用省级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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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晋价费字[2015]87号
发文部门: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5-3-30
实施时间:2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