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行费[2014]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1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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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扩权县(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公办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审批权(不含普通高中住宿费)已于2008年春季由设区市政府变更为省级政府审批。为进一步加强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价格法》和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管理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一)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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